近年来,我国某些地区私自建房情况时有发生。建房过程中,承包人员无资质、施工无安全防护措施等问题,成为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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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包工头肖某承包私人工程时,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,导致工人张某从高处坠下身亡。肖某因自己的疏忽,付出了代价——因重大责任事故罪,被判刑。
2020年初,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李某未经相关部门审批,私自拆除老房并新建三层楼房。2021年1月,李某将三楼屋面工程非法承包给无资质的承包商肖某。案发当日,因李某、肖某未设置任何安全防护措施,未及时排除安全隐患,造成被害人张某从三楼坠落地面死亡。
事故发生后,李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,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,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。因李某系初犯,西秀区检察院最终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。但李某未经审批违章修建楼房,其房屋系违章建筑,应当对李某予以行政处罚。
西秀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,肖某施工过程严重违反安全规定,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。法院审理此案认为,肖某作为工程承包方,在施工工程中,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,因而发生一人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,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,依法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。
本案再次警示全社会,房屋修建涉及生命财产安全,相关部门应严肃执法,加强监管。房屋所有者修建房屋,必须严格按程序,施工人员必须具备资质并落实安全措施。任何违反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的行为,都将受严惩。安全生产无小事,我们每个人都应树立安全意识,杜绝违章行为,共同营造良好的环境。
邓念宗子 刘芸 陈偲冲
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顾启明
编辑 杨凯
二审 张谌
三审 黄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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